下面就是团聚的办理要求和方式:
已经在西班牙合法居留一年以上或已申请第一次一年居留更换的外国移民,有权利与其家人在西班牙团聚,可以办理团聚的家人:
1.外国移民配偶,事实上或法律上未分居,并在法律上没有假结婚行为。如外国法律允许有多个配偶,但也只能与一个配偶办理团聚。
2.外国移民及其配偶的子女,包括领养的。年龄要低于18岁或不能自理的,而且未结婚的。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子女,还需要此方有其子女监护权,并且在事实上履行其义务。如果是领养的子女,需要证明符合西班牙领养子女的必需因素。
3.小于18岁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在西班牙的外国人必须是其法律上的监护人。
4.外国移民或其配偶的父母,他们必须受申请人或其配偶抚养,并有理由证明其在西班牙居住的必要性。
办理家庭团聚的材料
家庭团聚的申请必须先预约并亲自向有关部门递交,现有两个地址可送材料:C/Garcia de Paredes, 65,和C/Manuel Luna 29。
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表格
2.护照:
西班牙申请人护照有效页或旅行文件或其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被申请团聚家人的护照有效页(原件和复印件)
3.西班牙申请人的有效居留,如在更换的需更换回执单 (原件和复印件)
4.西班牙申请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满足被申请家人的需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文件:
如为打工者需要以下文件:
*工作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原件和复印件)
如自己是老板需要以下文件:
*最后一份季度税单(原件和复印件)
*最后一年的Renta(原件和复印件)
5.住家登记证明(原件)和医疗卡(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条件证明,可为市政府出具,也可为公证处出具(原件)
7.住家合同和最后三个月的租房收据。如是买的房子,需买房公证和买房还贷证明
8.如申请配偶的,需没有其他配偶和申请人一起居住的签字声明
9.如申请父母,需最后一年银行汇款证明并要说明父母来西团聚的理由
10.中西文的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11.如申请子女,而夫妻已离婚的,需有在中国的父亲或母亲同意子女来西的公证并认证
随着西政府移民政策的改变,在不久的将来家庭团聚也会有变动,到时我们再介绍。目前申请过程还是照旧,一般夫妻(非假结婚)和子女(18岁以下)的团聚批准率很高。父母团聚法律上一直允许申请,但较难批准。
递交给中国大使馆的材料
在西申请家庭团聚批准后,向西班牙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部申请家庭团聚签证应递交的材料:
1.填好签证申请表并附二张近期照片。
2.申请人所持护照所有页的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在120天以上,和聚合人护照所有页公证过的复印件。
3.在西班牙有居留的亲属提供的官方认可的团聚申请。
4.16岁以上的申请人需出具翻译并认证过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文件三月内有效。
5.使馆领事处指定医疗机构所开的健康证明原件,以证明申请人不患有国际医疗组织规定的重大疾病。
6.公证过的聚合人西班牙居留证的复印件,或者更换居留证的批准函原件。
7.如果是夫妻关系,需提供中国结婚证的复印件和认证过的结婚公证书 (6个月以内);如果是子女,需提供中国官方颁发的出生证明簿(原件及复印件),并且需提供翻译及认证过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父母的其中一方的子女时,该方必须提供翻译并认证过的单独拥有该子女监护权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父母另一方也在西班牙,需提交由西班牙公证处开具的其居留证和护照所有页的正式复印件。 如果是领养的子女,需提交公证过的领养证明。
8.如果申请家庭团聚的未成年人只是居住在西班牙父母的其中一方的子女,需提供能够证明父母另一方同意子女去西班牙团聚的翻译并认证过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如果是聚合人的父母,必须提交经济上依靠聚合人以及去西班牙居留的理由的证明。为了证明经济上依靠聚合人,应提供聚合人在最近一年给申请人的汇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
10.户口所有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11.两个填好申请人国内详细地址和邮编的信封,以便进行通知。
12.16岁以上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及说明:
1.所有提交上来的文件必须有西班牙文的翻译件。
2.西班牙大使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
3.西班牙使馆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任何其它所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