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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政治政要概况
日期:2019-08-12 16:20  点击:1444
   政体
  阿根廷为联邦制的共和国,实行总统制代议制民主,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
  宪法
  1853年制定第一部全国统一宪法。1994年8月22日,宪法经第四次修改后实施。修改后的宪法规定,阿根廷为联邦制国家,实行代议制民主,内阁是政府执行机构。总统、副总统由普选产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执掌国家最高行政权,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1次。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宪法还规定设内阁总理一职。总理、部长和总统府各国务秘书均由总统任命。
  议会
  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拥有联邦立法权。参、众议员均由直选产生,可连选连任。参议院72席,全国24个省区各3席。参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院257席,由各省区按人口比例分配。众议员任期4年,每两年改选1/2。本届议会于2015年12月成立。
  阿根廷宪法规定,参议长由副总统兼任。另常设临时参议长一名,在副总统空缺或代行总统之职时,代行参议长职责。众议长每年改选一次。
  政府
  本届政府于2015年12月10日成立,现设15个部。原外交、国际贸易和宗教事务部更名为外交和宗教事务部,国际贸易事务转入经济和公共财政部。
  司法
  由最高法院和各联邦法院组成。最高法院由正副院长和5名大法官组成,院长和法官由总统提名后经参议院批准任命,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另设法官理事会,负责挑选联邦法院法官并管理全国司法事务。
  基什内尔总统上任后,对最高法院进行了大规模改组,弹劾滥用职权的大法官,并首次任用女性担当大法官职位。2006年11月,阿议会通过决议,决定不再对空缺的2名大法官席位进行补缺,在现任大法官退休或辞职后亦不再任命新的大法官,以逐步将大法官人数由原来的9名缩减为5名。现任最高法院院长里卡多·路易斯·洛伦塞蒂,2006年12月就任。副院长埃莱娜·海顿·德诺拉斯科。总检察长埃斯特万·里吉,2004年6月就任。阿宪法中还规定设护民官一职,以保障人权及弱势群体权益。现任总护民官安塞尔莫·阿古斯丁·塞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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