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语的所有动词,都由表示基本语义的词根和具有语法功能的词缀融合而成。始终保持形式基本不变的前半部分为词根,随时、式以及人称等不同而变化的后半部分为后缀。词根可以源于合成、派生等构词法;起语法功能的后缀也可以是一个独立的词。
一个动词的各种变位形式加起来数量很可观,但基于一个共同的原形,该原形称为动词原形。动词原形没有人称和数的涵义,抽象地表示一种行为或现象。它也是由两部分构成,即词根和后缀。例如:trabajar, 词根是trabaj-, 后缀是-ar。词根是基本的语义部分,但动词原形中起语法功能的后缀只有三种:除上面说过的-ar外,还有-er和-ir。不同的动词,原形的词尾相同时,在变位上大都呈现出共同的规则。因此,动词按其原形的词尾可以划分为三种,以-ar,-er, -ir结尾的动词依次称为第一变位动词、第二变位动词和第三变位动词。
有些动词在变位时并不遵守规则,而是变现出自身的特点。它们要么在词根部分发生变形,要么在词尾部分发生变异。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动词,在变位时往往是最具特殊性的动词,如:ser, poder, hacer, tener等。有些动词只在部分情况下脱离规则,而有些动词从不遵守共同规则,这两类动词都称为不规则动词。变位时始终遵守共同规则的动词称为规则变位动词。有一些动词,变位中由于语音的关系,在书写时形式要发生某种变化。这类词不应认为是不规则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