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酷的法律
据伊里瓦伦《成语典故》,公元前七世纪古希腊立法人德拉古制定了一部极严酷的法典。当他在雅典大剧院向公众逐条宣读这部法典时,人们向他热烈欢呼,并按当时的习俗,纷纷将帽子、衣服拿上台去,以示崇敬,德拉古很快就让衣物埋了起来,等人们把他从衣帽山中扒出来,这位以严酷著称的立法者早已窒息而亡。由此,后人便把他制定的法律称作血写的法律。现通指严酷的法律。
例:
Estas leyes escritas con sangre pronto van a estar en vigencia.
这些严酷的法律很快就会生效。